不會。令場所更方便餵哺母乳,並不需要直接的額外支出,大部份媽媽期望的,是職員和其他顧客既友善又支持的態度,令她們有一個感到舒適的環境餵哺母乳。
「母乳餵哺友善場所」是指公眾場所如食肆、商場、交通工具等,為正在餵哺母乳的媽媽提供一個合適、友善的環境,方便她們在公共場內隨時隨地、直接餵哺孩子。
優質的顧客服務,令餵哺母乳的家庭再次光顧
為場所累積好評,無須成本亦收宣傳之效
為母乳媽媽提供便利,履行企業社會責任
不會。令場所更方便餵哺母乳,並不需要直接的額外支出,大部份媽媽期望的,是職員和其他顧客既友善又支持的態度,令她們有一個感到舒適的環境餵哺母乳。
不一定需要。提供房間是最理想的,但如不能提供房間,可安排一個較有私隱的地方,或準備附近哺乳設施的資料,給有需要的媽媽使用。
事實上,很多母乳媽媽都希望一邊餵哺一邊繼續社交活動,如與家人或朋友進餐,所以實際上並不需要特别安排,最重要是尊重媽媽有選擇在任何地方餵哺孩子的自由。
顧客一般都不介意看到媽媽餵哺母乳。員工亦可向顧客解釋,以母乳餵哺孩子是最天然的方法,孩子餓了,媽媽便需要回應。如有需要,可給介意的顧客安排一個離開餵哺母乳媽媽的座位。
母乳除了有豐富營養外,更含有BB所需的抗體、免疫細胞及成長因子,增強寶寶免疫力。母乳的營養成份會隨嬰兒成長而改變以配合其成長需要,而餵哺亦按嬰兒所需。這些均不能以奶粉代替。
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建議嬰兒出生後6個月以全母乳餵哺,之後逐漸加入固體食物,並可繼續以母乳餵哺。哺乳媽媽應可與一般人一樣有正常的社交生活,母乳餵哺友善場所可以讓她們舒適地餵哺母乳
《性別歧視條例》是1995年通過的反歧視法例。根據本條例規定,基於性別、婚姻狀況、懷孕及餵哺母乳而作出的歧視,以及性騷擾都屬違法。條例保障範圍適用於不同範疇。本條例同時保障男性和女性。 (有關餵哺母乳的條文將於2021年6月19日生效。)
《性別歧視條例》亦規定設立平等機會委員會,致力消除歧視及騷擾,推動男女之間的平等機會。
歧視分為兩種—直接歧視及間接歧視。 直接歧視是指任何人與另一個不同性別、不同婚姻狀況、沒有懷孕或餵哺母乳的人比較,該人得到較差的待遇。例如,僱主因為想聘用另一性別的人而不聘用你,便是性別歧視。又例如你是單身的懷孕人士,而僱主對你說分娩福利只是給予合法結婚的人士,便屬婚姻狀況歧視。或僱主在你放完分娩假後把你解僱,這就是懷孕歧視。
間接歧視是指向所有人一律施以劃一的條件或要求,但實際上並無充分理由需要加上該等條件或要求,而這樣做亦對某性別、婚姻狀況的人、懷孕或餵哺母乳人士不利。例如,你因懷孕而不能超時工作,你的僱主因此懲罰你。假如僱主不能提出充分理由證明需要超時工作,他的做法便屬間接歧視。
服務提供者基於性別、懷孕、婚姻狀況或餵哺母乳而拒絕為任何人提供貨品、服務或設施,便屬違法。教育機構基於上述原因而拒絕取錄或開除學生,也屬違法。
餵哺母乳的歧視是指向正在餵哺母乳的女性(不論她是否正在餵哺其親生孩子),以及正在集乳的女性作出直接和間接歧視,以及使人受害的歧視。即使歧視行為並非於女性餵哺母乳的期間發生,只要該行為是基於餵哺母乳而作出,法例亦同樣適用。例如,餐廳拒絕招待正在餵哺母乳的女性,又或是僱主因僱員在辦公室進行集乳而給予其較差待遇,甚至把她辭退。